(吉隆坡9日讯)马华联邦直辖区宣传局主任刘振国指出,针对交通罚单的罚款,最重要是执行方面的漏洞需先解决,反而罚款数额,相比起来则为次要。

他认为,目前我国的交通罚单罚款数额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即最高300令吉,因此当局现时应该对症下药,解决执行不足所带来的问题。

他说,执行的漏洞,包括目前接获罚单不还的车主,就算置之不理,也可以继续逍遥法外,而这才是车主不愿自动线付罚款的主因。

“当你接获罚单,你不还和不理也不会有后果,罚单就失去其阻吓的作用与其权威,如此一来就算罚款再低,甚至只罚50令吉,也不会有人去还。”

他说,如果各执法单位的执行工作有效,拖欠罚单者皆无法更新路稅、保险,接获罚单的车主,心里都会有种“这次逃不了”的想法,如此一来,罚单都会更有“威严”,这时罚款的数额才有影响。

“目前,我国针对交通执法的单位,有交警、陆路交通局,甚至地方政府也有交通执法组;至于公共交通的还有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各单位的职责穿插,才会造成今天罚单罚款拖欠严重的情况发生。”

刘振国是针对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于周二建议政府,修正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并将特定的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额从现有的300令吉降低至150令吉,这样发表谈话。

他指出,他也认同,有交警警官指,针对一些严重的交通违规,如可能致使引发死车祸的违规,罚款绝对不可以减的看法。

“大马目前每年的车祸死亡人数,已经超过6000人,这是非常严重的数据,如果执法单位还不加强执法的力度与效率,此数据只会节节上升,更多无辜者死于路上。”

他建议,大马政府可以参考新加坡的模式,即交警与陆路交通局皆是在同一部门管辖之下,共享所有车主的资料,发出同一种罚单,以便拖欠罚单的车主无所循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