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台湾高雄发生了大马籍留台女生遭一名男子掳走后,最终弃尸在山沟的命案。台湾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逮捕嫌犯,嫌犯最终也承认干案。虽然嫌犯家长也希望以命偿命的方式给遇害者家属一个交代,然而一切也难补遇害家属心中的痛。

马青社会运动局主任兼丹绒比艾区团团长邢智立律师指出,外界对于台湾司法有许多舆论,认为台湾司法存有让凶手逃过死刑的机会。但是面对这样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行凶途径,我们希望台湾方能够迅速对于此案做出最公正的审判,对于惯犯可以执行他应承担的死刑刑罚,以便为遇害者讨回一个公道。

对于遇害者的家属,我们表示最深切的慰问。然而整件事情,也再次地唤起社会对于死刑课题的关注及讨论。

去年,在群众的压力下,希盟政府才搁置了到国会提呈废除死刑的法案。

目前在马来西亚,若涉嫌谋杀,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来控告嫌犯,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就是强制死刑。若涉及误杀,也可能在第304条文下被控,罪名成立也将判处终身监禁及罚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我国有超过 1,290 名死囚。死刑能够严惩罪犯,对于受害人家而言,死刑可视为是对被害人权益的心理补偿;同时死刑也能用公权永远隔离罪犯。

因此,我们认为及坚持在马来西亚,死刑不能被废除,以阻吓人犯案及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