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马青中委会(2008-2011)第三次中委会会议通过:
马青新支团/重组支团召开首次团员大会/重组大会程序
- 有关新支团/重组支团必须符合党章及细则所规定的条件下,依据党中央所定下的程序,方能确保有关支团的法定地位。因此,该支团必须是一个有效的马华支会下的马青支团,并在发出大会通知书时,拥有至少25位有效马青团员,才能符合基本的条件。
- 一旦该支团符合了基本的条件,该马华支会需召开委员会会议,至少委任3名支团有效团员作为大会筹委会成员,并委托有关的团员中分别担任筹委会主席及秘书,以处理有关的筹备事宜。
- 筹委会秘书将执行筹委会会议的决定,寄发大会通知书和提名表格给每一位有效的支团团员,并确保至少14天的通知,副本交给马华支会、马青区团、马青州团及马青总团。支团大会通知书必须列出的大会议程,包括:
(一) 选举本届大会议长
(二) 筹委会主席致词;
(三) 选举计票员及监票员;
(四) 选举本届支团委员会;
(五) 辩论;
(六) 通过议案;
- 提名表格必须于指定提名日及时间内,提呈予主持选举的筹委会代表,并采用筹委会所提供的划一提名表格。
- 筹委会秘书或被委托处理相关事宜的筹委会委员,必须准备足够的提名表格,供分发给有意参选者。复印的表格也可以接受。
- 每一项提名必须提呈三份表格,一张贴在布告栏,一份由筹委会秘书或主持选举的相关委员保存,剩下的一份必须由接收提名表格者签名,交回予提呈表格的同志。
- 筹委会必须于发出通知书前,向马华总部组织局索取有效团员的名册,作为发函的用途,并公开在提名地点展示,供团员查阅。展示时间支团自定,惟在提名日截止时间前四个小时一定要展示。
- 大会议决案的表决和投票条规、选举时间和地点条规及党员行为守则。(敬请参考马华各级选举条规)
- 相关的州团将委托监督员,以监督有关支团的成立或重组工作是否有照章行事。
- 筹委会秘书必须在提名结束后,马上提呈提名记录表副本予马青区团、马青州团及马青总团。
- 筹委会秘书也受促在大会结束后,马上提呈支团执委表予马青区团、马青州团及马青总团。
- 马青总团组织局秘书处将在收到支团执委表的一周内,更新党总部的支团资料库,并回函通知相关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