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隆坡20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正在探讨修改家庭暴力法令,以保护在心理上及情绪上受到虐待的受害者。
妇女社会部长拿督黄燕燕医生指出,现有的法律不能保护在心理上及情绪上受虐待的受害者,但这种虐待是非常折磨人,因此该部希望能加强对他们的保护。
她周三为《2008年美体小铺反家庭暴力运动》主持推介礼后,这样说。出席嘉宾包括美体小铺执行董事拿汀谢金珠和妇女援助组织主席米拉莎曼特。
黄燕燕呼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挺身而出报案及到医院验伤,证实自己曾受到暴力对待。
“受害者必须清楚知道要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在2005年,我国一共有3千零93宗家庭暴力事件,2006年则是3千264宗,2007年增至3千756宗。
随着家庭暴力逐年增加,黄燕燕说,部门非常重视这课题,希望能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提高妇女们的醒觉,让她们了解可获得的保护及帮助。
她说,从乐观的方面来看,数字的上升代表更多妇女勇敢举报,而不是像以前默不出声,继续承受暴力对待。
此外,黄燕燕也促非政府组织成立的护理中心,如老人院及孤儿院,在明年2月前向该部注册,否则该护理中心将受到执法当局的对付,包括罚款及关闭该护理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