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党员

入党流程:

1.有意入党者可以通过支会、区会、州联委会或直接向总部提呈入党申请表格。

2.支会、区会、州联委会或总部职员在接收完整表格(包括身份证影印本、近照及会员费)后立刻填写申请书下方回条部分交回给申请者。

3.若申请人在提呈申请表格的3个月后没有接到任何讯息,可以直接向总部查询。

4.所有申请入党者必须采用入党申请表格,并填妥所有的栏目。见证人必须对其见证入党的申请负责,若有关申请书有疑问,总部将向见证人查询。

*马华中委会于2005年10月31日中委会上通过接纳上述程序。

入党程序详情如下:

1.申请人只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可向马华总部索取会员申请表格,或点击下载申请表格–请用A4纸张印出),以及准备下述文件:

A) 一张身份证复印本(正背面);
B) 一张护照式彩色相片(背面必须清晰);
C) 缴付RM2令吉普通会员会费(会员也可预先缴付RM100令吉,申请成为永久会员。会费必须以划线之支票付给:"马华总部(MCA HQ)"

2.填妥申请表格及准备上述3项文件后,申请人可以将这些文件寄至:
「马华总部会员组」
8th Floor, Wisma MCA, 163,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3.申请人也可把上述文件交予所欲加入支会。认收回条必须由有关支会主席和秘书或财政签署后,并由申请人收存之。

询问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络马华总部会员组,
电话:03-2161 8044
传真:03-2166 2573
电邮:membership@mca.org.my

党员转会

党员转会

1. 有意转会者可以通过支会、区会、州联委会或直接向总部提呈转会申请书(点击下载转会申请书)。

2. 支会、区会、州联委会或总部职员在接收完整表格(包括身份证影印本、近照及手续费)后立刻填写申请书下方向回条部分交回给申请者。

3. 若申请人在提呈申请书的3个月后没有接到任何讯息,可以直接向总部查询。

4. 所有申请转会者必须采用《转会申请书》,并填妥所有的栏目。见证人必须对其见证转会的申请负责,若有关申请书有疑问,总部将向见证人查询。

*马华中委会于2005年10月31日的中委会上通过接纳上述程序。

成立新支会

1. 5名发起人可以申请成立新支会。发起人必须是有关区会属下的党员。(点击下载成立新支会表格)

2. 合法的新支会必须拥有50名新党员,包括至少10名永久党员。同时其中50%党员必须是当地居民或选民。

3. 申请者可以通过区会、州联委会或直接向总部提呈申请书。

4. 若申请提呈申请书3个月后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可以直接向总部查询。

5. 获得批准的支会必须在6个月内招收不少过50名新党员,包括10名永久党员。同时其中50%为当地选民或居民,以便注册有关支会,否则会长理事会或中委会有权删除有关支会

6. 现有的支会,也必须逐步达到50%当地选民或居民的目标。

*马华中委会于2005年10月31日中委会上通过接纳上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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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青年支会

1. 5名介于18 – 35岁党员可以发起 / 申请成立青年支会。发起人必须是党员。

2. 合法的新支会必须拥有50名年龄介于18-35岁的新党员,包括至少10名永久党员。同时其中50%党员必须是当地居民或选民。

3. 每个区会必须成立至少1个青年支会。

4. 申请者可以通过区会、州联委会或直接向总部提呈申请书(点击下载成立新支会表格)。

5. 获得批准的支会必须在2个月内招收不少过50名新党员,包括10名永久党员,同时其中50%为当地国会选民或居民,以便注册有关支会,否则中委会有权删除有关支会。

6. 发起人可以同时将成立青年支会之申请表格,联同入党申请书,一起交到总部会员组处理。

7. 所有支会无论在任何时候,在增加新党员时必须遵守50%党员为当地选民或居民的规定。

8. 若申请者提呈申请书后3个月内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可以直接向总部查询。

* 马华中委会于2006年8月25日中委会上通过核准及接纳上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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