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性别平等与妇女权利请愿书

纪念马来西亚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30周年

马来西亚必须坚定承认性别平等的重要性。我们,签署人,重申性别平等是建设公正、进步社会的核心基石。自1995年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以来,马来西亚在保护和促进妇女权利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挑战依然严峻,亟需立法和政策改革,以消除阻碍性别平等的结构。

值此马来西亚签署CEDAW 30周年之际,我们不仅要反思已取得的成果,也必须进一步扩展保护范围,以涵盖所有儿童的权利和福祉。

宪法与现实的鸿沟

尽管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8条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但妇女和儿童在公民身份、家庭法、免受暴力侵害等方面,仍面临系统性挑战。尽管政府更迭,改革步伐依然缓慢,两党似乎皆缺乏足够的政治意愿,推动必要的法律修订,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全面保障。

近年来,马来西亚在性别平等方面虽有所进展,例如宪法修正案允许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但这项改革的代价是对部分儿童和外国配偶权利的削弱,反映出马来西亚的性别平等改革仍然不够全面。我们呼吁政府采取更系统化的改革,使马来西亚的法律体系与国际人权标准接轨。

关键诉求:推动性别平等与法律改革

在马华妇女组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们敦促政府立即就以下关键议题采取具体行动:

  1. 终止儿童单方面宗教皈依
    • 修订现有的法律,确保儿童改教须获得父母双方同意,以维护父母权利与儿童的最大权益。
    • 2016年,政府曾试图通过《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修正案)法案》,规定子女皈依宗教信仰需父母双方同意,然而在政党压力下,该条款最终被撤回。
    • 在尚未修改相关法律前,关于单方面皈依宗教的违宪性,仍然依赖上诉庭或联邦法院的判决,存在法律被推翻的风险。
    • 马华对此发表声明

  2. 颁布《性别平等法》/《反性別歧视法案》
    • 2018年,政府曾宣布计划提出《性别平等法案》,后改名为《反性別歧视法案》,但至2023年底仍处于“研究阶段”。我们要求政府公布该法案的进展及具体内容。
    • 建立全面的法律框架,禁止在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及政治领域基于性别的歧视,确保女性享有平等机会。

  3. 改革性罪犯登记制度
    • 强化性犯罪登记处,使其简化和具透明度,以有效保护女性和儿童免受惯犯侵害。
    • 允许公众免费在线查询登记信息,并涵盖2017年之前所有被定罪的性侵犯罪者。
    • 取消公众获取登记信息需事先申请授权的限制,提高社会安全保障。
    • 马华对此发表声明

  4. 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条款(刑法第375A条文)
    • 将婚内强奸正式列为刑事犯罪,并规定刑罚应与普通强奸案相等。确保所有女性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在面对性暴力时受到保护。

  5. 终止童婚
    • 统一马来西亚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不予于例外,以杜绝迫婚及早婚对儿童带来的危害。

  6. 强化赡养费庭令的执行
    • 提高赡养费庭令的执行效率,确保离异或分居的女性能获得应得的经济支持。
    • 修订《已婚女性和儿童(赡养)法》(1950年),设立专门机构或在线系统,以简化赡养庭令执行流程。
    • 对恶意拖欠赡养费者采取包括列入穷籍或藐视法庭的法律制裁,确保离婚或分居女性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与保障。
    • 例如,新加坡家庭法院有一个易于使用的在线系统,可以申请执行赡养令,请参阅: judiciary.gov.sg

  7. 提升可负担且优质的托儿服务
    • 推行政策激励措施,扩展可负担的托儿设施,使女性安心投入职场。
    • 提供额外补贴及财政援助,确保低收入家庭能获得安全、可靠及可负担的托育服务。
    • 请参阅: malaysia.gov.my

  8. 提升女性在政治领域的代表性
    • 采取配额制,确保女性在领导层及决策职位中的占比。例如:
      • 政党提名配额:要求各政党委派全国大选候选人至少30%为女性。
      • 议会席位配额:仿效国际模式,为女性预留固定比例的议席。

  9. 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法案》
    • 赋予社会工作职业正式法律地位,加强对受家庭暴力及歧视妇女的社会支持体系。

  10. 强化反性别暴力法律

共同推动马来西亚迈向性别平等

马来西亚政府必须采取果断行动,兑现其在CEDAW及其他国际公约中的承诺,确保所有妇女与儿童获得全面保护。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联合签署本请愿书,为马来西亚的妇女与儿童争取一个更加公平、安全和尊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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